中小企業發展與金融支援的調查與建議
  • 2011-11-30 10:26

近年來,聊城市中小企業快速發展,總量規模、整體素質和競爭能力不斷提升,已成為全市經濟活動中最具活力的組成部分,為促進經濟增長、繁榮城鄉市場、增加財政收入、擴大社會就業、保障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全面瞭解聊城市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及金融支援情況,筆者近期對轄區金融機構、政府有關部門和典型企業進行了專題調查,並針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提出了相關建議。

    金融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力度不斷加大

    (一)人民銀行強化政策指導,著力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一是加強“視窗指導”。人行聊城市中心支行每年制定轄區貨幣信貸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各金融機構既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貨幣信貸政策,又要千方百計地支援區域經濟發展,把中小企業作為支援重點,加大信貸支援力度。二是搭建銀企合作平臺。每年召開不同形式、不同層次的銀企合作(項目)洽談會,與縣(市、區)政府聯合召開各種形式的中小企業推介會。三是加強直接債務融資工具宣傳,向市政府報送了《關於加快推進我市企業直接融資工作的報告》,與市金融辦聯合召開了“中小企業融資政策報告會”。四是全面開展重點中小企業培植工程,助推市政府制定重點中小企業培植方案,對轄區300戶中小企業進行重點扶持。五是加強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累計完成2989戶中小企業的信用資訊徵集工作,先後對360戶中小企業進行了外部信用評級。六是積極推進新型金融機構設立,助推市政府出臺了《關於加快引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意見》,累計引進股份制商業銀行2家,設立小額貸款公司3家,為提升金融對轄區經濟發展的支撐功能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商業銀行加大支持力度,積極提升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水準

    各金融機構不斷創新行銷模式,加大資金投入,為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提供支持。一是設立專門機構,實現中小企業貸款專業化管理。各國有商業銀行二級分行先後成立了中小企業金融業務中心,對中小企業實施單獨管理,開闢審貸綠色通道。二是優化信貸流程,提高辦理效率。針對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短、頻、急”、單筆融資額度較小的特點,部分銀行實行集調查、審查、審批為一體的信貸審批程式,企業用信與評級、授信一併審批。三是大力推動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各金融機構根據中小企業產權制度、業務性質和經營特點,開發出聯貸聯保、存貨質押、“助保金”貸款等10餘種中小企業信貸創新產品。四是加強與擔保機構的業務合作。針對部分小企業無抵押物的實際,通過專業擔保公司擔保,為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

    (三)民間借貸在中小企業發展中發揮了補充作用

    近年來,民間投資機構快速擴張,借貸規模進一步擴大,借貸方式靈活多樣,民間借貸資金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周轉和流動資金暫時短缺的局面。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銀行信貸供給與融資需求總量之間的矛盾

    在經營成本增加、利潤下滑、資金趨緊的情況下,部分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擴大。9月末,全市金融機構各項貸款餘額同比少增50.9億元,部分銀行採用“壓小保大、壓短保長”的信貸措施,中小企業新增授信和貸款審批的難度加大。據市民營經濟發展局測算,2011年全市中小企業融資缺口在50億元以上。據百戶中小企業典型調查,貸款滿足率為52.2%,同比下降27.7%。

    (二)企業“自身缺陷”與銀行信貸准入條件之間的矛盾

    一是財務制度不健全。中小企業尤其是小企業普遍存在會計核算不規範、賬務處理隨意等問題,銀行與企業之間資訊不對稱,影響銀行貸款准入。二是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集中,存在較大的“內部人”控制風險。三是缺乏有效的抵押。處於“成長期”的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等抵質押物較少,符合銀行標準的抵質押品不足。四是擔保困難。目前全市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的擔保機構有30餘家,註冊資金18.4億元,擔保公司數量較少,缺少再擔保風險補償機制。

    (三)中小企業融資管道狹窄與金融服務創新不足之間的矛盾

    處於“成長期”的中小企業短期內難以通過發行股票從資本市場上籌集資金。同時,多數企業短期內也難以通過發行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進行直接融資。銀行的信用證、保理以及信託理財等業務主要針對涉外企業和大客戶,中小企業尚未進入銀行支持的範圍。

    (四)中小企業經營狀況與融資成本之間的矛盾

    一是銀行貸款利息增加。小企業貸款利率大多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10~50%,較年初提高了0.6~3.3個百分點。二是民間借貸成本過高。民間投資機構借款年利率普遍在20~60%之間,個別小企業出現拆東牆補西牆的惡性循環,極易導致資金鏈斷裂。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相關建議

    (一)充分發揮銀行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主管道作用

    建議從制度上明確不同類型銀行要有一定比例的貸款投向小微企業。各國有商業銀行應適當下放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許可權,各股份制銀行要努力實現金融理念、金融和服務功能的創新,不斷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地方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政策和地緣優勢,全力支援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

    (二)健全完善與中小企業發展相適應的金融組織服務體系

    建議在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基礎上,適當降低中小金融機構的准入門檻。加強民間資本疏導,適當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規範擔保公司、典當行等融資活動,嚴處非法金融活動,引導民間資本通過合法途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三)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

    一是積極發展股權和債權融資。鼓勵具有一定規模的成長型、創新型、外向型中小企業通過爭取上市在股票市場融資,試點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短期融資券。二是設立與發展多層次的專業性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建立政策性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以財政出資為主,重點支援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完善金融市場監管,建立民間合作制的投資公司。

    (四)加強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的政策引導

    人民銀行要加強視窗指導,引導金融機構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促進更多的資金投向中小企業;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的導向作用,提高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資金支持能力。銀監部門要落實並完善對小微企業貸款的差異化監管政策,提高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的容忍度。

    (五)著力提高中小企業的經營發展能力

    一是要努力提升中小企業的自身素質和信用等級。儘快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運行機構,增強企業資訊透明度。二是加快培植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儘快培育壯大一批特色鮮明、結構優化、產業鏈完整、市場競爭力強的產業集群,實現“金融支持——產業集群發展——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的良性迴圈。

    (六)積極打造中小企業成長的政策環境

    一是要制定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出臺具體可操作的政策性融資措施。二是落實中小企業稅收支持政策,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資金支持力度。三是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和信貸獎勵機制,增強銀行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積極性。四是成立各級中小企業發展中心,在資金、資訊、技術市場等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專業化、一站式資訊諮詢等服務,促進政銀企合作與共同發展。 

來源: 金融時報 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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